百民字〔2020〕35号
百色市民政局关于印发
《百色市优化营商环境养老服务指标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民政局:
现将《百色市优化营商环境养老服务指标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要求贯彻执行,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。
百色市民政局
2020年6月12日
百色市优化营商环境养老服务指标实施方案
为贯彻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5号)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<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养老服务指标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桂民发〔2020〕17号)精神,切实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,提升养老服务质量,特制定此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优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,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达25张以上。加强养老机构分类管理,提升全市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,新增1家以上星级养老机构,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率达90%以上。
二、主要措施
(一)实施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养老服务床位数。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,继续支持各县(市、区)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建设,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,有效提升养老服务床位数,满足群众养老服务需求。到2020年底,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达25张以上。(责任单位:百色市民政局,各县(市、区)民政局;完成时限:2020年12月)
(二)提升养老院服务管理质量,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。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,加大养老院提级改造,全面提升养老院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。依据广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办法,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。2020年底,全市新增1家以上星级养老机构。(责任单位:百色市民政局,各县(市、区)民政局;完成时限:2020年12月)
(三)开展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,落实乡镇敬老院管理职责。加强乡镇敬老院合并、整合以及维修改造,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,指导各县(市、区)加快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工作,落实乡镇敬老院的管理职责任务。2020年底,全市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率要达90%以上。(责任单位:百色市民政局,各县(市、区)民政局;完成时限:2020年12月)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县(市、区)民政局负责指导、协调、推进本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养老服务指标的组织实施工作,加强统筹协调,形成工作合力,整体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。
(二)加强保障支持。积极争取财政资金,福利彩票公益金,社会力量投资对养老服务的支持,落实养老服务扶持优惠政策,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百色养老服务市场。
(三)加强舆论宣传。通过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广泛宣传养老服务质量建设成果,宣传正面典型,激励养老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,营造号良好舆论环境。
(四)加强督促指导。要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养老服务指标工作的督促指导,加快指标推进的进度,确保各项指标提前、超额完成任务,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,更好地服务广大老年人。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百色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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